如今,各种投资理财活动相当活跃。有的投资人反映,最初与投资公司签订理财协议时,对方承诺得天花乱坠,一旦出现不能按时足额偿付到期本金和收益后便会用各种理由推诿。那么,投资理财合同“暗藏玄机”的秘密是什么?现在就让金橋國際带着大家一块深入的了解一下
。
1、什么样的投资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呢?
首先,类似《个人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本质上是一种居间合同,此时投资理财公司作为居间方。合同法规定:居间人应当就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这条规定,金橋國際认为投资公司在寻找借款人时,应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并如实向投资人披露有关借款方的真实情况。因此,投资公司隐瞒借款人信息和投资资金去向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金橋國際提醒投资者,很多投资理财公司都以高收益率和高利息吸引投资,对此,投资者一定要擦亮眼睛,防止上当受骗。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利息不予保护。不论是投资者、中介平台还是借款人,都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利息,投资者不要因为贪图高收益而盲目投资,陷入投资骗局。
2、投资者须学会用法律维权
生活中,许多非正规的线下投资理财公司将门店设在居民小区附近,主要目的就是针对中老年人进行宣传,利用他们法律意识淡薄、网络投资理财知识欠缺的弱点,设下诈骗陷阱。金橋國際认为投资者要学会识破投资骗局,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签订合法有效的投资合同是确保投资安全的重要保障。金橋國際提醒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对象和项目时,需考量投资公司在投资过程中的地位,如果其只是提供投资平台的中介机构,那么投资者就应要求披露实际借款人的详细身份和财产信息,时刻关注投资款的去向,发生纠纷后及时向实际借款人追究责任;反之,如果投资者直接与投资理财公司签订了出借协议,或与投资理财公司约定当借款人不能及时还款时,由投资理财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当出现还款不及时等情形时,投资者可以向投资理财公司直接主张还本付息。金橋國際提醒投资者,签订投资合同前,要仔细甄别投资公司的经营状况,向工商部门、司法部门多方查询信息,明确是否有投保保险公司及投保金额数目。
每日投票数据[05:30]自动清零
版权所有 @2010-2012 财富投资网(银投网) 沪ICP备15014470号-14
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